本网江苏无锡讯(王勇) 9月18日,梁溪区广益街道野花园小区一处市政施工工地挖破燃气管道,导致该小区周边居民用气中断。目前,涉事施工单位已被立案调查,或将面临重罚。
上午9时许,因未与燃气管线权属单位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制定施工保护方案,涉事企业施工人员不慎挖破天然气中压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直接影响广益街道野花园小区大约800余户居民用气。
事发后,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迅速切断气源,进行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10时40分左右,管道内燃气排空,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专业人员投入抢修作业。同时,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施工企业施工涉嫌破坏燃气设施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该案件现场勘查、前期取证工作已完成,正在快速有序推进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处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一条 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