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晋州市明确集体林权改革思路,将鸭梨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鸭梨种植及相关产业,依托现有17万亩鸭梨,着力打造林下种植基地。科学发展林下经济,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径,结合本地丰富的废弃梨木枝条资源,研究开发了梨木香菇种植技术,在国内首创了“夏秋采摘果品,冬春养菌出菇,一地多用一地多收”栽培新模式,全面提高了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农民增收和生态稳固双赢。
晋州市具有食用菌种植的悠久历史,梨木特有的清香,造就菌菇鲜美无双,营养丰富卓越,胜过山木原料生产的食用菌。该模式是利用修剪后废弃的果树枝条,通过粉碎、高温杀菌、搅拌等工序制成菌棒,在果品采摘后的空档期,在树下种植梨木香菇、赤松茸,既不影响树木生长,又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实现增收,种植、采摘、分装等环节也为周边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养菌出菇后,废弃的菌渣可以作为果蔬、花卉等农作物的有机肥,形成了“闭环”链条。
建设内容和标准
依托我市丰富的林木资源,以河北省晋州市丰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采取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流转、承包集体林地800余亩,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利用林果采摘后的空档期和修剪果树产生的废弃枝条,规模化发展林下种植赤松茸和梨木香菇,于每年梨果采摘后的十月中下旬到十一月,完成林下种植工作,来年三月中下旬赤松茸、香菇采收完毕,还地给林农。此项目成效显著,不仅实现了年增收2200万元,而且带动了晋州市总十庄镇、营里镇200余户群众致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收益。
改革重要举措
(一)充分发挥林长负责制,组织各乡镇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林长制考核制度开展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将评价结果纳入林长制督察考核范围。
(二)健全集体林权保护制度,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建立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机构建设,推广了一批高效、节能、环保的林业技术,并在林木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林业机械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提升了林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四)推动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特色林产业如林木种植、生态旅游等蓬勃发展,为农村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改革取得成效
解决了废弃梨木枝条无法有效利用的“老大难”问题。改变了梨树废弃物随意堆放、焚烧等传统旧有处理方式,变废为宝。
为林农找到了一条“农闲创收忙、废旧枝条育香菇”的致富新路。种植梨木香菇、赤松茸农户每亩可实现纯收入 3万元左右,极大地提高了林农收益。
解决了果品资源丰富地区“孵化”赋能无“抓手”问题。在梨树、葡萄生产空档期,在梨树、葡萄树下套种梨木香菇、赤松茸,创立了“夏秋采摘果品,冬春养菌出菇,一地多用一地多收”的栽培新模式,该模式在国内属首创,每亩年纯增收达2万余元。
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养菌出菇后废弃的菌渣可以作为森林、果蔬、花卉等农作物的有机肥,彰显了绿色、环保、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构建生态农业的“闭环”链条提供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赤松茸、梨木香菇品质好,纯绿色无公害食品,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喜爱。
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这一成功模式不仅为河北省内的其他地区如衡水市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林下经济发展范例,同时也为山东、山西等省份的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未来工作重点
今后,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对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我市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搞好赤松茸、梨木香菇的深加工。借助紧邻石衡高速优势的地理位置,立足林、菌、果结合,拓展林草产业示范基地,发展生态旅游、科普教育、产品展销、等绿色富民产业功能,形成一个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的综合型现代林草产业示范基地园区。(通讯员 王春果 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