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江西乐安讯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在菜地里捡到五只毛茸茸的小鸟幼崽,模样有点罕见。”10月10日11时许,村民龚某仁报警时说道,民警迅速回应“放心,我们马上到!”随后立即赶至现场。
经查看,该鸟是猴头鹰,也称为草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发现菜地旁有掉落的鸟窝后,推测可能是大风把鸟窝刮了下来。通过检查,民警未发现猴头鹰受伤,随即对龚某仁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赞扬;因幼崽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找来干净的纸壳箱和纸张,小心翼翼将幼崽装好,给予必要的喂食与保温措施,并迅速送往乐安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由专业人员对这些猴头鹰幼崽,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照料,待时机成熟后放归大自然。近年来,乐安县公安局持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力度,形成了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严打震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国家生态和生物安全,胆敢以身犯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供稿:乐安县森林公安局、龚坊派出所 刘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