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会现场臧秀娟摄
本网甘肃讯(臧秀娟)10月28日下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土壤生态环境处闫进锋处长介绍了全省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美丽甘肃建设。近年来,省生态厅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紧围绕“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控制在21.1%以内,累计完成470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8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9.47%以上,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体成效从三个方面来讲:
一、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控制。从污染源头抓起,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整治了一批污染源,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完成986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管控修复,建立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纳入监管,通过有效措施阻断污染迁移,保障环境安全。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督促3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时研判污染风险。按照“不泄漏、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督促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防新增污染。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以原位、低扰动、低成本技术应用为导向,探索全流程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模式。以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项目为牵引,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为重点,督促在产业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从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始,完成18个化工园区、6个危险废物处置场和52个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现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86个县(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覆盖,基本掌握了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状况。强化地下水环境监测监管。围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建设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井460个,形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重点水文地质单元,涵盖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染源、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衔接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情况,合理设置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准确识别地下水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确定45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并纳入《甘肃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实施重点监督管理,推动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法定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完成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终期评估,积极探索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模式。
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首先,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科学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今年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198亿元,支持31个乡(镇)和嘉峪关市全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目前,新增完成310个、累计完成505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以实现“三基本”运行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农村畜禽粪污治理成效等,省、市两级常态化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调研评估,对整治成效不达标或存在反弹现象的,督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全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指导86个县(区)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形成“1+N”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体系。先后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和设施运行维护指南,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规范管理提供支撑。并且印发实施《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台账,对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设施开展巡查、执法监测,督促非正常运行设施分类分批整改。精准聚焦五类治理建立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清单,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日常监管,开展“回头看”和新增黑臭水体“再摸排”,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确保“长制久清”。截至目前,清单内85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84条,1条正在加紧推进工程实施,年内可实现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目标,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在答记者提问中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采取管控污染风险措施,从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管控和治理力度,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思路,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科学开展调查评估、严格名录和清单内重点地块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责任,细化市、县两级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科学合理规划、严格建设用地准入,防止违规开发。
对于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达到修复效果后按程序移出。充分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将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对纳入清单的地块,依法开展重点监测,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分类实施污染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