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云南讯(特约通讯员 毛志伟 杨有权 王敏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栗树坪彝族村驻村工作队在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中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方位、全过程,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原则,有效激发了基层治理的活力,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的乡村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坚持以自治强基,激发乡村治理“生命力”。栗树坪彝族村“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激发群众内在潜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监督的三位一体,无缝嵌入基层治理架构,构建全民参与的自治生态,共创和谐村庄,共享治理成果。同时,发动村民自主形成“网格长+网格员+吹哨人”基层治理“最后一步”,让化解矛盾纠纷直达源头,形成“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的良好自治局面。今年以来,排查群众矛盾纠纷共计10起,村民自主调解4起,“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参与调解6起,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乡村自治有效、乡风文明和谐有序。
二是坚持以法治保障,激发乡村治理“约束力”。推动基层治理不能凭主观臆断,要依法依规来做决策、抓落实。栗树坪彝族村驻村工作队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细致地开展群众工作。针对农村群众缺乏宅基地建设、防电信诈骗、个人借贷、交通出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问题,通过“1+1”“1+N”结对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变等人普法为送法上门。今年以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到栗树坪村内24个自然村开展普法,2024年召开庭院会、火塘会9次,入户宣传累计300余次,帮助村民提升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让村庄和谐氛围“升温”。
三是坚持以德治赋能,激发乡村治理“超能力”。德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主要支撑,基层治理既要通过以自治、法治“塑形”,也要注重发挥德治的教化功能,以德赋能。近年来,栗树坪彝族村驻村工作队积极协助村“两委”按照县、镇工作要求开展“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健康家庭”等模范评选活动,强化道德认同,充分发挥道德榜样的激励作用,通过村民身边熟知的道德模范发挥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让“无形之德”转化为“有形之得”,推动形成最美家风、淳朴民风、和美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