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壮阔航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将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作出更加严格细致的规定,为党员干部立下了更为清晰的行为标尺。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中关于群众纪律的相关内容,自觉将“人民至上”在心中置顶,强化宗旨意识、砥砺奋斗精神、严守廉洁底线,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强化宗旨意识,做为民尽责的“勤务员”。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广大党员干部要清晰认识到自身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行为都是对群众利益的严重侵害,也是对党的宗旨的背离。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当好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强化宗旨意识转化为一种行动自觉,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能惠及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砥砺奋斗精神,做为民担当的“实干家”。《条例》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严惩,既对我党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更是对新时代背景下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使命需要新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困难不退缩,不“走过场”、不“做虚功”,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通过亲身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政策制定和工作部署贴近实际、符合民意,避免“一刀切”和“拍脑袋决策”,既要有解决问题的实干决心,又要有科学严谨的方法,以实际成效论英雄,让人民群众在我们的不懈奋斗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进步。
严守廉洁底线,做为民奉献的“清白人”。“竹以直而美,人以正而尊,党以廉而强。”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真正赢得群众认可的立身之本。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努力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断提升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特别是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上,更要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氛围,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凭实绩赢得人民的支持、信任和认可。(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李集村选调生 吴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