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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动员会召开

浏览:71857 次 发布时间:2024-11-20 08:59

本网山东枣庄讯(王德浩 唐牧天)11月19日,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动员会在区档案馆一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侯宗伟出席并讲话,副主任孙永海、宋海芳、姬鸿鹄、王兆铎,党组成员殷昭勇参加。

会上,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专项监督暨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关于贯彻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部分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侯宗伟指出,召开此次动员会,是对如何监督推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侯宗伟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高质量做好这项工作。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善于在监督中出亮点、出精品。要善于在人大监督中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探索形成具有市中特色、时代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做法。三是要创新监督办法,提高监督的精准性、科学性。要实施常态化监督,开展对标对表,找差距、列清单、抓落实。要制定评估、评议等办法,综合视察、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成果运用。要宣传推广入选国家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以点带面,辐射引领,整体提升,有效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决定》及《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繁荣、有序、安定、和谐的社会基层治理新局面。  

审核:孙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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