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川县切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业现代化的“牛鼻子”工程来抓,积极先行探索,奋力争先,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造出偏远山区改革样板,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水动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整体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横幅、宣传专栏等载体作用,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专项技术问题等各类工作培训,深入解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内涵、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改革参与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开展协调调度。发挥县级改革领导小组的调度作用,建立健全改革工作会商制度,通过推进工作调度会议等形式,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议,总结改革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推进措施和办法;不定期召开突发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确定成本水价。聘请了江西省灌溉试验中心站编制黎川县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分析报告,提交给县发改委进行价格监审,发改委及时召开了农业供水价格制定听证会,完成农业供水水价监审,县发改委和县水利局联合向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制定黎川县农业供水价格的请示》的报告,县人民政府经过审议,同意全县小型灌区农业供水运行成本水价30.4元/亩。其中骨干工程17.5元/亩,田间工程12.9元/亩。之后出台印发了《关于调整黎川县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做好服务管理。根据项目区工程建设、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情况,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聘请了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对全县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形成全县农田水利骨干工程名录,确定了维养范围。在此基础上,县水利局印发了《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安装了超声波明渠测流及量水尺测流,完善了计量体系,编制出用水台账和农业灌溉水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颁发了水权证书。
建立奖励机制。为建立长效机制,确定了农业水费征收标准。黎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黎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试行)》、《黎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等办法。落实了维养资金392万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强化检查考核。对照《黎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由水利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能定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乡(镇)通报,并将督查结果列入部门和乡(镇)年度绩效考核。(黎川县水利局 江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