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当以摸底排查、强化教育、关怀保障“穿针引线”,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远航不离岸”。
摸排撒网,了解流动党员动态,确保流动党员“不失联”。流动党员具有流动性大、分散性广等特点,开展流动党员管理必须做到流动党员底数清、信息明。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动员村干部、网格员通过入户核实、电话访问等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他们的流出时间、流出地点、流出原因、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流动党员信息管理台账,避免出现“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推行党支部委员、优秀党员“一对一”“一对多”联系帮带,鼓励引导外出流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确保知去向、知现状、知想法,联系“无缝隙。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和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强化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组织联动,两地双向反馈流动情况,做到“进出”有数,“去向”有底。
强化教育,创新学习平台载体,确保党员学习“不掉队”。流动党员长期“漂泊在外”,面临教育难适应、活动难开展等问题,容易出现学习上“缺课”、理论上“漏学”、精神上“掉队”等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学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利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学习强国APP、共产党员网等载体开展线上教育,依托微信群、QQ群等宣传矩阵积极转发推送党的创新理论、惠民利民政策、就业创业信息等内容,确保流动党员学习“不掉线”。要充分利用春节、中秋、端午等节假日流动党员返乡契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乡村治理等内容,开展书记上党课、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流动党员思想素质。要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依托红色资源优势,组织流动党员到党群服务中心、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现场观摩体验,聆听红色故事、瞻仰革命先烈,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赓续红色血脉。
拓展服务,深入开展暖流行动,确保党员关爱“不缺失”。流动党员是流动人才资源,要积极搭台铺路引导流动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实绩,及时“归队”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通过走访慰问、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建立流动党员“回引”工程,健全返乡创业激励机制,完善创业优惠、技能培训、人才政策等配套设施,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技术、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引导乡贤达人、致富能手返乡创业就业。要搭建发挥作用平台,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等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成立党员志愿先锋服务队等方式,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引导流动党员就近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明乡风等志愿服务活动,让流动党员“流而有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龙扬镇人民政府 高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