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是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工作连续性的有效措施,是破解“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执行出现断点等现象的有效方法。
明确交接对象,确保离任交接责任到人。离任之际杜绝“投机取巧”,清清楚楚“交家底”。健全领导干部变动交接制度是抓实“关键少数”监督的内在要求,交接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干事创业成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直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等作为离任交接对象,不断强化离任、接任领导干部任期责任意识、自律意识。
细化交接内容,确保离任交接全面完整。围绕“人、财、物、事”四个方面,“清单式”列出交接事项及相关资料,进一步细化重点工作事项、财政财务事项、干部人事事项、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事项、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及落实党建责任制事项、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应交回单位的文件资料和公共资产、其他有必要交接的事项等交接内容,确保离任领导干部“交得清楚”、接任领导干部“接得明白”。
踏实交接责任,确保开展工作有迹可循。接任干部来到新岗位、面对新考验,必然要有新状态、新思路、新招数,但若对前任工作只“接棒”不“接力”,一味想着“重敲锣鼓另开张”,在短期内“大动干戈”,则会直接导致一些群众期盼、企业期冀的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无法接续,甚至成为令人唏嘘的烂尾工程。这就需要旧官在交接时不仅交“成绩清单”,更交“责任清单”,把隐患说清,把矛盾挑明,让新官好“烧灶”。新官要迅速进入新角色,认真梳理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堵点,烧旺履职“第一把火”,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严肃交接纪律,确保离任交接监督到位。离任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或移交资料失真失实的,承担相应责任。对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通过有力监管,破解离任交接不清、手续不全、责任不明等问题,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失。要严格日常监督,通过不定期“回头看”、调研走访、抽查检查等方式让离任者离得清白、接任者接得明白,促进工作一棒接着一棒干,一棒更比一棒好。(中共扶余市委组织部 王东玉)